恩典, 來自天父的邀請

我犯的第一個「錯誤」,是讓他的孩子加入。

我正和朋友及孩子的同學們一起打棒球,這畫面實在引人注目——兩位父親帶著一群不同膚色的孩子,玩著當地人陌生的運動——但多數人只是觀察,比劃,或者拍照。

不過,這位先生似乎希望他的孩子能下場試一試。我從他的站姿、位置,以及他的比劃和講解得知他的意圖。一旦講到父親、兒子和棒球,我完全無法拒絕。

於是我們把球棒交給他的孩子,我開始投球。這孩子剛開始一次次揮棒落空,於是我建議他後腳微蹲、前腳踏出、平直用力揮棒。然後他開始擊中球。

都怪我過於興奮要和當地人分享棒球這個禮物,打完球之後,我犯了第二個「錯誤」。我記得不久前整理車庫時有發現多餘的一套球具,於是主動提出要送給這人一支球棒和一顆球。

他的回答當然是:「不要啦!」當你身處這個文化(其實很多文化都是這樣),某人無緣無故送你禮物,或你自己沒有付錢或有甚麼功績配得這份禮物時,應當回答:「不」。所以,送人禮物並不容易,通常需要勉強對方收下,這是我犯的第三個「錯誤」。

我說:「是多的,我很樂意跟你分享,已經放很久都沒人用;而且不是我們買的,是別人送的。我馬上回家拿,就在附近,你們等我一下。你兒子可以跟這隻八哥說:『哈囉』(是別人家養的),牠會回答:『喔』,說不定還會說『待會見』!」

我衝回家,拿了球棒和球,然後跑回原地,不太確定他們離開了沒有,畢竟收下禮物可能造成他們不便或是負擔。但幸好,他們還在原地等著。

 

答謝的義務

如果你認識這文化,就知道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事:他跟我要電話號碼,說要請我吃飯。我已經開始後悔我犯的一連串「錯誤」,或許當下我不自覺地翻了白眼,說:「不用謝了,不用請我吃飯,我就是單純希望你跟你兒子可以一起玩球!」

幾天後,我一如往常和我的鄰居麥可打籃球,這位先生又出現了,站在邊線露出期待和我對話的神情,就如幾天前在棒球場上一樣。

「哈囉,來跟我們打羽毛球!」他說。(羽球場就在籃球場隔壁。)「抱歉,我們正在比賽。」我的回答很直接,感覺有點不禮貌。

於是我又犯了第四個「錯誤」。當我和麥克再次來到體育館,並以漂亮的進球贏得了第三場花式投籃比賽後,我說:「我好像應該到隔壁球場去跟那位先生打個招呼,因為我上次回話太直接,心裡過意不去,甚至都不太敢直視他。」

但是只打個招呼並不能滿足一個剛接受你禮物的人,我被迫下場和他們打羽球,我勉強拿下一、兩分,但我不只疲累,而且很不舒服(我有下背痛),心情變得不好。我不能就這樣轉身離去(我不是那種倔強的荷蘭佬),但我一點都不想打,也不想多待一秒鐘了。幸
好麥可過來解圍,替我打了一陣子,我才終於脫身。

 

禮物帶來連結

回家的路上,我思索到底發生了甚麼事。為甚麼不能送完禮物就沒事了?為何他必須有答謝的義務?為甚麼他不能單純接受就好,忘記我好嗎?為甚麼他不能簡單說聲「謝謝」就好?為甚麼送禮物反而讓我的生活更加困難?

幾天後的一個早晨,送孩子們上學之後,我想到這位先生,以及我送他的禮物,突然有所領悟。

禮物必然帶來義務,沒有「單純給一個禮物」這回事。收下禮物後不能轉身走開然後遺忘,我們都知道那樣做是不對的,而且光說聲「謝謝」是不夠的。送禮者因給予而為自己帶來不便是必然的。

當然,在現代的西方文化裡,我們推崇自由多過義務。我們假裝送禮物出去時並不期待任何回應。我們認為無私的概念比報恩更有價值。

但我們的文化是特例,在傳統文化中,或許就在不久以前的西方文化裡,的確可以白白送人禮物(亦即,並非基於收受者值得那禮物),但禮物總是創造或維持一段關係。收下我送的棒球組禮物的父親不只是一個獨立的道德個體(又是一個現代人的虛構),現在他已經跟我產生了連結,因為我認為他值得接受這份禮物,而他自然想要做點甚麼來答謝。

 

送禮的神學

天父的恩典就是這樣的禮物,祂的給予為祂帶來很大的不便,但是祂仍給予,因為這給予讓祂快樂。祂給予不是因為我們配得,乃因祂樂於給予。祂不會給了就走開,只想讓自己清靜;而這禮物已將我們帶入與祂的關係之中。我們希望這禮物不附帶任何答謝的義務,照舊過自己的生活,顯示我們並不珍惜、也不了解這份禮物。雖然天父不會收回這份禮物,但我們也不能依然故我,彷彿甚麼事都沒發生。僅管天父為著這禮物付上的代價是無限大,但我們所能做的也只有對祂說一聲:「謝謝」。

這種弔詭並非絕大多數人在教會或主日學裡,學到的那種清晰、有邏輯、好理解的「恩典」。曾令潘霍華惱火的正是那種「廉價的恩典」,令我們在加拉太教會和哥林多教會的兩個極端之間搖擺的,也正是因為它。

另一方面,恩典的天父以新鮮的生命氣息充滿我們,使我們以祂的能力活出祂所賜予的禮物。當我們奔向祂時,祂不會翻白眼不耐煩。即使祂知道會給自己帶來不便,但還是不停地給予。祂給我們一支球棒和一顆球,而且和我們約好下個週末一起打球,好讓我們
能確實學好怎麼打一場球。

 

作者:大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