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徒行傳 二十六章4-29節
你認識的保羅是怎樣的一個人?你會如何形容他?
我會說:他其貌不揚,卻言詞銳利。他做事認真執著,為求達到目標而不惜代價,甚至曾經不擇手段。他思想清晰,領導力強,卻傾向主觀堅持。他的能力和成就實在出眾,絕對有可誇之處,神更因此要把一根刺加在他身上,免得他驕傲自誇。
保羅又如何形容他自己呢?讓我們從他在亞基帕王面前所作的見證,更深認識這位為主擺上一切,攪亂天下的使徒,從他身上學習活出召命。
背景 v 4-11
我得到了眾祭司長授權,把許多聖徒關在監裡,並且他們被殺的時候,我也表示同意。我在各會堂裡多次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;我非常憤恨他們,甚至追到國外的城巿去迫害他們。(徒二十六10-11,新譯本,以下同)
保羅生為猶太人,很有學識,自幼嚴守誡命,按著最嚴謹的教條過法利賽人的生活,切切事奉神。基於對信仰的認真和執著,他憤恨耶穌的跟隨者,敵對耶穌的名。他捉拿信徒,用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,煽動人殺害信徒;群眾用石頭打死司提反時,他在旁默許。之後他更取得授權,到大馬士革逼害在那裡的信徒。
神喜悅我們為使人歸信主,而威逼利誘嗎?
信主與蒙召 v 12-18
主說: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。你起來,站著,我向你顯現,是要指派你為我工作。你要為你所見過的事,和我將要向你顯明的事作見證。(徒二十六15-16)
就在他往大馬士革的路上,神向保羅顯現,讓他認清他切切事奉的是誰。
路加在使徒行傳9章、22章和26章,三次記述保羅信主的經過。他信主的經過確實傳奇,不單是戲劇化,更是超自然的經歷。我們大概無人能及。
保羅是在逼害基督徒的時候信主,耶穌直接指出其實保羅逼迫的就是耶穌自己。在人眼中,保羅是外表敬虔,內心凶殘的人,基督徒都對他退避三舍。神卻看中他的真誠,願意使用這樣一個人,主動介入保羅的生命,扭轉他的人生。
我相信我們沒有一個人曾經像保羅那樣不擇手段,去傷害與我們信念不同的人。若神可以改變保羅,祂也可以改變你和我。祂用保羅,祂也要用我們去見證祂。
每個人信主的經歷都不同、蒙召的經歷也不一樣。相同的是主對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有一個召命:為祂作見證,見證祂拯救的大能,讓別人同樣經歷祂的拯救。
回想你信主的經歷,你可以和保羅一樣,清晰簡潔的與人分享,鼓勵人追求神嗎?
我們是否曾認定某些人無可救藥,不願意為他們禱告,向他們傳福音呢?
活出召命 v19-29
因此,我沒有違背這從天上來的異象,先向大馬士革、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的人宣講,後向外族人宣講,叫他們悔改,歸向神,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。(徒二十六19-20)
保羅從此活出他的召命,悔改歸向神,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。他周遊四方,勸勉人悔改歸向神。對尊卑老幼作見證,對高官親王放膽直言,祈求他們同樣經歷神的拯救。
信息:我所講的都是眾先知和摩西所論的將來必成的事,就是基督必須受難,並且從死人中首先復活,把光明的信息傳報給這人民和外族人。(徒二十六22-23)
保羅無疑是一位思想深刻的哲學家、神學家,但他所傳的福音信息卻是你我都知曉、明白、經歷過的。我們不需要高言大智,而是身體力行,活出光明的道。
代價:除了這些外面的事,還有為各教會掛心的事,天天壓在我的身上。(林後十一28)
他以前有權有勢逼迫基督徒,現在他被捉拿謀害。除了肉身受苦,他被毀謗,被誣告。他自辯不是為自己的名聲,而是與控訴他的假教師對質,讓身邊的人辨明真偽,接納他的教導。對他來說外在的苦,遠不及他對教會、為弟兄姊妹的牽掛難受。
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1-29節是他事奉的記錄,是他活出召命的心路歷程。他甘願承擔一切,全因他不願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。
新加坡懷恩堂的陳方牧師寫了一首歌《求主藉異象激動我》,讓我對異象有深一層的領悟。
- 求主藉異象激動我,不願看見一人滅亡;
教我能摸著你心懷,竭力使主福音興旺! - 不願生命就此虛渡,獻上恩主所賜金錢;
獻上我生命與才幹,救主我願被你差遣!
- 副歌: 哦神!粉碎我自私心,願意完全擺上為主!
遙望加略山的大愛,叫我怎能不愛主!
保羅沒有違背這從天上來的異象,你又如何活出神對你的召命呢?
異象不一定是超自然的經歷,而是以神的視野看世界,看自己。基督捨棄天上榮華,降世捨身十字架,為要救贖你我和世上所有的人。願這「看見」激動我們擺上一切,活出召命,為要與世人同得福音的好處!
出自萬族萬民 108期 (2023.4)
作者:
馮鄭珍妮
Patrick & Jennie Fung
1989年加入使團
使團國際總主任